上海明确城市保障和方舱工作人员等返回社区条件,避免出现阻拦情况
城市保障人员、方舱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回家,规范要求是怎样的?在5月25日召开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表示,针对参与城市保障、方舱等工作人员回社区,上海市防控办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应要求。
一是对于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工作人员,按要求落实在原闭环管理驻地实施5天集中隔离之后,对曾进入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转为5天居家隔离,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随申码赋“黄码”;对未曾进入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转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第5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是对于方舱内保安、保洁、后勤保障等“三保”人员,需在原地落实10天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对已按要求落实10天集中隔离的三保人员,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是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上上车前抗原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工地、社区或外省市,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三是对于方舱医院和隔离用房项目建设工地务工人员,建筑工地7天内无阳性感染者检出或已完成10天集中隔离的,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工地、社区或外省市。已经撤离至酒店等集中隔离点的务工人员,隔离期满且符合隔离解除条件的,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工地、社区或外省市。
四是对于其余外出参与社会保障工作返回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应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参加人群聚焦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赵丹丹强调,各区要根据上海市防控办要求,做好政策解释,督促街镇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避免出现居村委会、物业阻拦、拒绝上述有关人员返回的情况。
校对:盛楠
责编: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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