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丨结合实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铁岭市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
铁岭市各级机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
充分发挥好舆论宣传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铁岭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
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图文由辽宁省司法厅提供
校对:杨金凤
责编:栾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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