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初步建立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针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不断提升精准高效防范水平
我省初步建立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在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的背景下,我省已初步建立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7月7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气象局通报了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有关情况,并就如何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回答记者提问。
“随着经济体量的增大,经济社会系统对气象灾害的敏感性和关联性越来越强,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防范气象灾害重大风险的要求越来越高。”发布会上,省气象局相关负责人阐释了气象防灾减灾对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性,并强调,为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大局,急需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精准高效防范极端天气。
据介绍,辽宁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受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及气候特征影响,气象灾害种类繁多。其中,台风、暴雨、暴雪、干旱、大风、冰雹等都会对我省造成影响。另外,我省气象灾害出现也较为频繁,四季均有发生。
近年来,我省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初步建立,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气象防灾减灾法规框架基本建立,我省现有省级气象灾害相关法规、规章4部,市级相关法规、规章10部。二是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稳步提升,初步建立了“陆海空天”四基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精细到县,暴雨、雷雨大风预警信号精细到乡(镇),平均预警提前111分钟。三是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形成,13.45万名防灾减灾责任人及气象信息员实时接收气象预警短信,11861个农村应急广播覆盖所有涉农社区和行政村。四是气象灾害防御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日趋完善,目前已建立了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络员制度。
下一步,气象部门将积极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补齐监测预报预警短板;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打通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健全极端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强化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注重气象法治体系建设,依法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提升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整体水平。
校对:盛楠
责编:闫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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