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部门联合印发《防范学生溺水措施18条》 多举措织密暑期防溺水安全网
本报讯 记者明绍庚报道 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防范学生溺水措施18条》,针对暑假期间防范学生溺水,提出了学校“五到位”、学生“六不准”、家长“三必须”、部门“四联动”共18条措施。
这18条措施包括:学校要做到“五到位”,即思想重视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家校沟通到位、警示提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将防范学生溺水纳入学校工作重要日程,每学期至少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播放一部宣传教育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引导家校双方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特别是暑伏闷热天气期间的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和避险意识,排查校园周边风险隐患。
学生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危害性,发现身边同学有结伴游泳想法时要及时劝阻,发现同伴溺水时不得轻易下水施救,应当立即大声呼救,寻求附近成人帮助,或者拨打110报警。
家长要做到“三必须”,即必须依法履行家庭安全教育责任、必须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必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经常叮嘱孩子遵守“六不准”规定,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提升孩子自我保护和自我控制能力,对孩子的外出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与学校共同守护孩子健康安全成长。
全省各级教育、住建、水利等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结合各自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四联动”,即教育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公安机关要增加对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及时长、住建部门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水利部门要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密切协同联动,共同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校对:栾溪
责编:闫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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