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就应对强对流天气下发紧急通知 预警信息到户到人 防御措施落地落实
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根据气象预报,预计7月20日午后至21日白天我省有强对流天气,为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业防御强对流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各地要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并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落地。
我省提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持续加强沟通会商,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汛情,结合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生产实际,研究落实各项防御应对措施。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过程,加强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会商沟通,关注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滚动订正预报预警信息,保障农村地区气象预警信息及时精准靶向发布。各级农业农村、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农事建议。对在重点部位生产生活的重点人群,要督促基层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船、到人,指导提前做好防范应对。
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对重点部位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对防御措施进行再落实。要防范短时强降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玉米等高秆作物及农业设施的不利影响,防范冰雹对农作物、果蔬和农业设施的损害,落实设施农业防范暴雨措施。指导养殖场户提前落实防风防雨措施,提前驱赶家禽、牲畜进入安全场所,对畜禽圈舍和粪污处理等养殖设施加强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防风防雨加固。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加强对伏休期间经审批出海作业渔船的安全监管,落实恶劣天气防范措施,做到“不漏一船,不漏一人”。
确保灾后恢复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强化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动态跟踪天气形势变化和农业受灾情况,及时、主动、准确、全面报送农业灾情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等相关情况,为科学决策和落实灾后生产恢复提供可靠依据。
校对:栾溪
责编:闫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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