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市场主体达1.61亿户(新数据 新看点) “四新经济”企业占企业总量比例达46.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定市场预期,我国市场主体展现出发展韧性强的特点。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林丽鹂)记者16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截至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61亿户,较2021年底增长4.4%。其中企业5038.9万户,增长4.1%,个体工商户10794.1万户,增长4.6%。
一季度全国新设市场主体增长7.5%,4月份受超预期因素影响增速下跌,5月增速恢复至1.4%,6月增速快速回升至19.7%。随着大规模留抵退税等精准帮扶市场主体措施落地见效,市场主体的发展韧性将不断增强。
从分类上看,1—6月,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454万户,同比增长4.3%。其中,新设企业425.9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1021.4万户。据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推动更多支持政策尽快出台,严查各类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推动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市场主体。
从结构上看,上半年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增长较快,增幅明显高于总体水平。1—6月,全国新设“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229.7万户,其中现代农林牧渔业、新型能源企业增速均超30%。
截至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四新经济”企业2339.8万户,占企业总量比例达46.4%,较2021年底提高0.5个百分点。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的加速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 人民日报 》( 2022年08月17日 01 版)
校对:盛楠
责编:窦志坚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