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开的地方”
【草原牧区行·西藏篇⑧】
林芝嘎拉村——
“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开的地方”
光明日报记者 晋浩天 王斯敏 尕玛多吉
尼洋河畔,草木金黄。西藏“桃花第一村”——林芝市林芝镇嘎拉村,就坐落于群山脚下的尼洋河边。
沿着平整的村道,车径直开到村中心“团结广场”。
村委会主任尼玛多吉是个孔武有力的中年汉子。他笑着迎上来,带我们走进广场一侧的“红色研学主题教育展览馆”,“今年3月刚建成开放,这里,能看到嘎拉村变美变富的全过程!”
展馆里,两件展品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一件,是一只已经泛黄的大螺号。“以前村里连‘大喇叭’都没有,要通知群众什么事,得靠村干部的‘亮嗓子、脚板子’,召集群众开会,就得用它!”尼玛多吉抬手一指。“现在呢?连老人都用上智能手机了,干说不过瘾,就打开视频,‘面对面’聊天!”
另一件,是一幅笑脸团簇的大照片。笑脸的主人们,每人双手举着一沓沓“大票子”,欢喜之情几乎溢出画面。
“这是过年给村民分红的场景。这些年,集体经济富裕了,村民们的腰包鼓囊囊。你看,这家是收入最多的一户,将近10万元呢!”
“主要经济来源是什么?”
“有三大支柱产业:一是农牧民运输队。除了跑运输,村里还买了挖掘机、装卸机等设备,附近修路、建房,很多都有我们参与。一年下来,运输队收入三四百万元。二是观光采摘,全村有80多亩采摘园,种着蓝莓、草莓等17种水果,每年携家带口来园里采摘的游客数不过来!”尼玛多吉如数家珍,“最有名的,就是‘桃花源’旅游收入啦。”
他带着我们走出展馆,望向山下那片桃林。
“这里将近300亩天然林子,百十年来,桃花年年开、年年败,可以前从没想过靠它‘吃饭’——那会儿,村里破旧脏乱,连脚不沾泥的路都没有,哪里来的游客呢!”尼玛多吉感慨,“这些年,村里基础设施越来越齐全,大家也知道保护环境了,‘桃花源’渐渐成了金招牌。”
办起“桃花节”,扮靓“桃花村”。在嘎拉村“桃花节经济发展柱状图”上,我们看到,2021年,仅“桃花收入”就达460万元!
不远处的工地上,尼玛多吉叫住了正在忙的年轻姑娘西洛,让她讲讲生活变化。
“以前呀,我们吃的是糌粑、土豆、白菜,现在想吃啥吃啥,特别方便。以前,去最近的菜市场要坐车两个小时,现在半个小时就到了。以前,我们都住矮小的泥土房,现在我家两层小楼,200多平方米呢。”33岁的她一口气列举了3个“以前现在”。
“收入呢?”
“也高了!我家29亩地,租出去一部分,光每年分红就能拿到6万多块钱。”
“以后还会更高哦!”尼玛多吉指着桃林规划起来,“我们准备在山上建观景台、修玻璃栈道。这样,游客人在山中游,脚下是桃林花海,身边是瀑布飞流,得多美呀……”
看着他们因希望而闪光的眼神,听着不时响起的快乐笑声,我们不由想起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考察时的肯定:“嘎拉村的美好生活是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一个缩影,这里是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开的地方。”
是啊,此刻虽不是桃花盛放的时节,我们却看到了更具生机与魅力的“桃源新景”。离开村子,脑际久久萦绕着展馆墙上的那句话——
“幸得识卿桃花面,从此阡陌多暖春”……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9日 04版)
.
责编:杨东溟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