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实行湿地分级管理对全球具有借鉴意义
新华社武汉11月13日电(记者熊琦)《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东道国活动“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修复与管理”论坛12日在武汉举行,多位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围绕中国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会代表表示,实行分级管理将加速我国湿地保护和修复进程,并对全球具有借鉴意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副院长刘道平表示,今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确立了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使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各省(区、市)20余年来开展的湿地分级管理工作在法律层面得到了确认,湿地分级管理工作将步入快速发展阶段。
记者从论坛获悉,我国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据了解,我国现有国际重要湿地64处、国家重要湿地29处、省级重要湿地1021处。
“湿地分级管理有利于实现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双赢’,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张明祥表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未针对湿地保护单独出台法律,我国出台的湿地保护法秉承湿地分级管理原则,对重要湿地给予了最高层级的保护,对全球具有借鉴意义。
据了解,截至本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全球分两批共认证43个“国际湿地城市”。刘道平介绍,履约30年来,我国已拥有64处国际重要湿地,占全球国际重要湿地总数的2.6%。2019以来,国家林草局连续4年发布《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表明,我国国际重要湿地面积有所增长,水质进一步改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度提高。
责编:杨东溟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