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记者11月28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语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要求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强化学生口语表达、书面写作、汉字书写、经典诗文和书法赏析能力培养,促进语言文字规范使用。

意见指出,支持高校开设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达、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强化语言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语言习惯,自觉抵制庸俗暴戾语言。加大普通话培训测试力度,为毕业生就业从事相关职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提供支持。
根据意见,要增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服务社会供给。建好建强现有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新建一批测试站点,主动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和语言志愿服务、应急语言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服务等。
此外,意见要求推动语言文字科学研究聚焦社会应用,引导高校围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提升、推普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网络空间语言新现象、社会领域应用新需求、面向区域协调发展的语言服务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责编:栾溪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