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放3000万元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
本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组织做好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做好省3000万元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发放工作,充分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
据了解,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面向全国范围发放,主要用于补贴省内外游客在我省的相关旅游消费。适用场景对象包括省内经营性旅游景区(含滑雪场、冰雪温泉主题乐园或冰雪嘉年华)、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乡村旅游区(点)、旅游精品线路、关联度较高的旅游特色商品和餐饮名店及文化旅游演出活动等。各地要据此制定本区域消费券发放适用场景对象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各地消费券投放时,其电子消费券统一冠名“辽宁省(某某市)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不得以其他名称代替。同时,通知要求规范消费券发放行为,专款专用,防止出现占用、挪用等现象。要加强消费券发放工作的过程监管,防止出现涉嫌软件代抢、消费券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以及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
今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我省将举办168场文化和旅游活动,548场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省文旅厅要求,要用足用好省3000万元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资金,最大程度促进消费,力争实现文化和旅游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开门红。
责编:刘 新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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