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郝鹏李乐成出席 周波作工作报告
图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现场。本报记者 查金辉 摄
本报讯 记者赵静报道 坚定信心谋发展,团结奋斗谱新篇。1月11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沈阳隆重开幕。带着重托与期待,省政协委员意气风发、步履坚定地走进辽宁人民会堂。大会期间,委员们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资政建言,广泛凝聚共识,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周波、王明玉、姜军、赵延庆、卢柯。
出席开幕会的领导同志有:郝鹏、李乐成、夏德仁、胡玉亭、刘慧晏、刘奇凡、于天敏、王新伟、王健、熊茂平、张立林、张成中、胡立杰、张雷、崔枫林、张铁民、康捷、杨关林、杨忠林、陈绿平、姜有为、高涛、郑艺、郑青。十二届省政协副主席戴玉林、李晓安、许波、高科出席会议。
部分特邀列席人士和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大会由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明玉主持。
上午9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
十二届省政协主席周波受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在中共辽宁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十二届省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切实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凝聚共识,为推动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了应有贡献。
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了十二届省政协五年来的工作。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四是完善团结联谊方法载体,广泛汇聚振兴发展正能量;五是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协商工作质量和水平;六是推进履职能力建设,打牢履职尽责工作基础。
报告总结了十二届省政协工作的经验体会。做好人民政协工作,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要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要切实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要不断推进政协事业创新发展。这些经验体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辽宁的具体实践,是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集体智慧的总结提炼,为继续推进辽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应倍加珍惜、长期坚持。
报告指出,中共二十大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动员令。人民政协因团结而生、依团结而存、靠团结而兴,团结是人民政协的永恒主题。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入理解和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努力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画出团结奋斗的最大同心圆。
报告指出,新时代新征程对人民政协提出新要求。一是新征程上更好履行职责,必须全面压实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政治责任;二是新征程上更好展现作为,必须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三是新征程上更好承担使命,必须切实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四是新征程上更好发挥作用,必须着力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功能建设。
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是辽宁实现全面振兴的攻坚阶段。十三届省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省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扣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持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履职尽责、凝心聚力,为全省奋力争先进位,以超常规举措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
报告对十三届省政协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同频共振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四是认真履行凝聚共识职能;五是全面推进政协系统党的建设。
十二届省政协副主席李晓安受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了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年来,省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充分运用提案履职建言、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共提交提案2973件,立案2691件。109家承办单位参与提案办理,积极采纳落实提案建议。截至2022年12月底,立案提案全部办复,提案采纳落实率逐年提高,年均达到80.5%。提案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的积极作用充分彰显。
责编:王 永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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