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1月15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郝鹏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并通过了关于辽宁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辽宁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各代表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通过了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辽宁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辽宁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决定将上述六个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主席团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通过了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责编:徐 硕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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