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地入选国家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国家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沈阳市大东区、铁西区和大连市金州区、长海县4个县区入选。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旨在通过树立示范典型,激励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是重点围绕土地、矿山、海洋资源而持续开展的一项全国试点选拔工作。2022年认定首批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示范期满自动退出;2025年认定第二批示范县(市)。示范县(市)享受多项支持政策:优先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创新试点,优先支持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支持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对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用岛等开展专项指导,允许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在生态修复治理等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对示范县(市)优先支持。
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将积极指导相关市和示范县(市)有序高效开展创建工作,并从制度机制等层面系统总结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的经验做法,确保创建成效。
责编:李莹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