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辽宁省中医药条例》 立法建议的启事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的指示要求,已经全面启动《辽宁省中医药条例》立法工作,旨在通过立法来破解制约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扬光大传统中医中药,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增进人民身体健康,为辽宁建设成为中医药强省提供法治保障。
开门立法,广集民智。诚邀社会各界关心、关注中医药事业的有识之士,就制定《辽宁省医药条例》,围绕中医药体制机制、服务保障、传承创新、产业发展、人才队伍、文化传播等方面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供给我们:
1.信函方式: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辽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立法处。邮政编码:110842,来函请注明“中医药条例”建言献策。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nsrdjkw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医药条例”建言献策。
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辽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2023年3月10 日
责编:李莹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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