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十项举措稳就业惠民生
抚顺十项举措稳就业惠民生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最多享12个月社保补贴
本报讯 记者崔振波报道 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3月30日,记者获悉,抚顺市助企稳岗促就业政策清单(2023年版)发布,汇总10条政策措施,为稳就业再出实招。
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抚顺市提出,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现就职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未享受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享受一次扩岗补助,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的6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可预拨最多50%社会保险补贴。
在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方面,抚顺市对本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付。具备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通过开展职业介绍、专场招聘、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活动,组织脱贫劳动力输入到抚顺市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在抚顺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且为脱贫劳动力提供1年跟踪服务,由抚顺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200元标准的相应补助。
在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抚顺市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创业场地补贴每年6000元,对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场地补贴每年1万元,对于年租金低于其享受标准的据实拨付。被评为抚顺市创业带头人的小微企业,5年内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自缴纳之日起相应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同时,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孵化平台给予支持,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等费用给予补助。
责编:盛 楠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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