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近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基本定位、立足国情、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的原则,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更加科学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推动独立董事权责更加匹配、职能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力、选任管理更加科学,更好发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确定了八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将监督职责的重点聚焦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上。二是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要求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披露等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等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三是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独立性要求,建立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制定独立董事职业道德规范,探索建立独立董事信息库。四是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解聘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建立提名回避机制,明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要求。五是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强化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不配合、阻挠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督管理,鼓励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六是严格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监督管理,压紧压实独立董事履职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制度,建立声誉激励约束机制。七是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加大对独立董事不履职不尽责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责权利匹配的原则,明确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法律责任,推动针对性设置独立董事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认定标准。八是完善协同高效的内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意见》要求,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和支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和崇法守信的市场环境。
责编:李明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全省民营企业服务月招聘会火热开启
- 为法治辽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 十五项“硬措施”营造发展好环境
- 全省推动民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会议召开
-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支持鼓励优秀退役军人优先到中小学任教
- 沈阳大连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 省委有关部委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 省委有关部委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 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分别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 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等主题教育学习材料出版发行
- 140名部级领导干部在京参加义务植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