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让国企民企在法律上、制度上受到平等对待
昨天上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近期,不少地方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提上立法日程,在此次记者会上,发言人臧铁伟围绕国家立法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有关问题作出最新回应。
臧铁伟表示,全国人大法工委将认真研究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立法方式,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 臧铁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部门、各地方都要切实遵守、严格执行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用实际行动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同时,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也要依法合规经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责编:姚晟琦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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