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社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2024年,《辽宁日报》将迎来创刊70周年。
新闻报道是时代的底稿。1954年创刊的《辽宁日报》,其前身是创刊于1945年的《东北日报》。两张报纸,记录下了近80年辽沈大地翻天覆地的变化,是辽宁作为共和国工业长子赤诚奉献、拼搏进取的真实见证。
在创刊7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丰富辽宁日报报史馆展陈内容,现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史料。征集范围包括:
1.辽宁日报时期(1954年至今)和东北日报时期(1945年至1954年)的文物史料。
2.辽宁报刊传媒集团所属《辽沈晚报》《半岛晨报》《辽宁法治报》《辽宁老年报》《辽宁朝鲜文报》和《共产党员》《党建文汇》《党支部书记》《刊授党校》《党史纵横》《兰台世界》《今日辽宁》《侨园》《新少年》《好孩子画报》《妇女》《理论界》《家庭科学》《记者摇篮》杂志等媒体的文物史料。
一、征集内容
1.文字图片音像类
有一定历史和研究价值的老报人采访本、日记、随笔、著作、画作、重要手稿、重要书信、珍品报纸原件,报社与社会各界交往的信件,有展陈价值的为报社或个人题词、题画原件或影印件等,铅字小样、清样、照排大样,各历史时期的内部照片,反映东北日报、辽宁日报以及辽宁报刊传媒集团所有子报、子刊历史的图书、论文等文献资料,报社举办各类活动的照片,与报社有关的音像资料等。图书、画册、磁带、光盘等均可。
2.证书证章类
报社各历史时期的采访证(尤其是参加重大活动报道的证件)、记者证、工作证、通讯员证、介绍信等,以及报社内部使用的各种票证、国家级荣誉证书以及徽章、纪念章、奖杯、奖章等。
3.用品器物类
报社各历史时期的采访设备、办公用具、通讯用具、照相器材及铸字模具(含铅字、字模、字架、铅版)、印刷设备(如印刷机、铸字机等),以及其他反映技术和设备变迁的实物。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接受文物史料所有权人自愿无偿捐赠,辽宁日报社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及纪念品。如用在报史馆展陈中,将标注捐赠者姓名。对特别珍贵的文物史料,辽宁日报社将给予捐赠者适当的物质奖励。
2.代为保管:文物史料所有人暂无捐赠意愿但想交付辽宁日报社代为保存的,辽宁日报社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代为保管协议。如用在报史馆展陈中,将标注所有权人姓名。
3.复制:对符合展陈条件但收藏者欲自己保存的,原件可借由辽宁日报社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为收藏者颁发收藏证书及纪念品。
4.有偿收藏:确有历史价值、不可复制的实物,其所有人意向有偿捐赠的,可协商收藏事宜。
三、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356号辽宁日报社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
张庆德 17640114186 024-22699142
蒋 哲 18698807096 024-22698339
电子邮箱:lnrbslsclg@163.com
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
2023年8月8日
责编:徐硕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青春主场】习言道|身体是人生一切奋斗成功的本钱
- 最辽宁 | 夏色渐隐,叶动秋声
- 听令景从 勇挑重担——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坚决贯彻习近平主席重要指示持续奋战防汛救灾一线
- “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写在第15个全民健身日之际
- 跟着习主席看世界|共同倡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
- 开行数、集装箱数、货运量均创历史新高 沈阳中欧班列半年开行突破400列
- 调研切莫“烂尾”
- 省政协举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会 周波出席并讲话
- 让创新“百花园”变产业“百果园” 上半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省内转化量增长22.4%
- 上半年全省城镇累计新就业44.3万人,同比增长12.1% 打好“组合拳” 稳住“压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