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省新增就业12.8万人 同比增加2.6%,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7.9%
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4月12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3月底,全省城镇新就业人员20万人,新增就业12.8万人,同比增加2.6%,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7.9%。
一季度是高校毕业生求职、农民工返岗的关键期。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升级实施“春暖辽沈·惠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攻坚行动(3.0版),17项子行动聚焦各类经营主体和就业重点群体,形成系统联动、高度协同、贯穿全年的服务网格,做到政策集成推送、岗位集中供给、服务无缝衔接、保障全链升级,持续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针对重大项目等用工需求,人社部门强化常态化人岗对接服务,引导人力、政策资源向产业升级急需、企业发展必需环节集聚。据统计,全省20万城镇新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18.7万人,灵活就业1.3万人,分别占总数的93.7%和6.3%。
各级人社部门以实名制服务为支撑,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着力提升就业服务精准度和适配度。启动实施“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开展“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暨“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组织省情宣讲、政策解读等10项“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超过10万个,毕业去向落实率较去年同期明显提高。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2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万人,254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下一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还将推动惠企惠民政策服务向基层一线下沉,重点推广“舒心就业”服务模式进基层,在社区、村屯、企业、园区、院校、商圈建设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将公共就业服务触角延伸至百姓“家门口”,密切关注大龄、低技能失业群体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努力使就业服务覆盖到位、岗位信息推介到位、帮扶联系沟通到位。
责编:曹思洋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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