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土流失面积持续减少 由2020年的3.59万平方公里减少至2023年的3.36万平方公里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近日,省水利厅发布《2023年辽宁省水土保持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23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33576平方公里,较上年度减少11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也由2022年的76.58%提高至2023年的77.33%。近年来,我省水土流失面积持续减少,2020年至2023年累计减少2300平方公里。
《公报》显示,我省水土流失主要有两种类型,即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其中,水力侵蚀是我省水土流失的主要侵蚀类型,侵蚀面积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97.64%;而风力侵蚀主要分布于我省西北部科尔沁沙地前缘的柳河和绕阳河流域。从侵蚀强度来看,全省水土流失以轻度侵蚀为主。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水土保持区划,我省的东北黑土区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铁岭6市28个县(市、区),土地面积为5437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为9725.81平方公里。与2022年相比,黑土区域内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28.17平方公里。
去年,我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18平方公里,由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协同完成。其中,水利部门安排中央资金水土流失治理投资2.98亿元,涉及全省12市34县(市、区),共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46平方公里,黑土区典型重点县开展侵蚀沟治理260条。
据介绍,水土流失既有人为原因也有自然原因,主要包括地面坡度大、土地利用不当、地面植被遭破坏、耕作技术不合理、土质松散、滥伐森林、过度放牧,以及不同年份水情大小等,因此常常出现边治理边产生的现象。为取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效,我省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也强化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仅去年即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违法违规项目675个。
责编:齐志扬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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