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推进制度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深刻阐述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了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对于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不断适应时代变化,既善于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善于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我们既要牵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又要统筹推进其他各领域改革;既要在全面上下功夫,又要在深化上用实劲;既要有较真碰硬的闯劲,还要有久久为功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把《决定》所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把握好“五个注重”: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注重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注重全面改革,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法治、文化体制、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各领域改革。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注重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
制度强则国家强。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决定,深刻领会和把握制度建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千钧分量,明确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不断发挥制度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责编:徐 硕
审核:刘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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