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以来查处交通违法3.8万余起
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以来查处交通违法3.8万余起
道路违法行为及事故发生率有效降低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为切实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全力预防“摩、电”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全省交管部门切实做到严管、严查,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1.2万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6万余起,有效降低了道路违法行为及事故发生率,提升了驾乘人员文明交通守法率。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全省交管部门在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多发时段和多发区域,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和查处力度。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员、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飙车炸街”、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擅自改装、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在加大路面整治、严查交通违法的基础上,全省交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各地交管部门对辖区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摩托车数量、上牌、保险以及摩托车检验及驾驶人驾驶资质等情况,督促车主办理车辆检验、报废注销、灭失注销等业务;对路面执法或技术监控发现存在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摩托车,逐车建立追溯档案,依法实施处罚。
对电动自行车的治理工作中,全省交管部门在电动自行车上牌和安全头盔佩戴“双率”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狠抓“戴帽工程”,依托“劝导点”“马路学堂”,常态化开展路上劝导纠正行动,打好宣传引导和集中整治管控组合拳,让安全骑行、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责编:徐 硕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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