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地区强降雨评估为特强等级,1951年以来该地第一位!
据辽宁省气象局监测,8月18~22日我省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西部、中北部和东南部地区出现暴雨到大暴雨,部分乡镇(街道)出现特大暴雨,降雨持续时间长、小时雨强强、累计雨量大、具有极端性。
18日23时至21日8时,葫芦岛地区出现特强暴雨过程,最大过程降水量540.0毫米和最大日降水量527.7毫米(8月20日)均出现在绥中县秋子沟乡大杨树沟村。整点最大小时降水量98.8毫米出现在绥中县万家镇,最大日降水量和最大小时降水量均突破葫芦岛地区历史最大值,其中最大日降水量突破全省极值。经评估,此次葫芦岛地区暴雨过程综合强度为特强等级,为1951年以来葫芦岛地区第一位。
降雨实况
受副热带高压和冷涡系统共同影响,8月18~22日我省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西部、中北部和东南部地区出现暴雨到大暴雨,部分乡镇(街道)出现特大暴雨,此次降雨过程具有以下特点:
降雨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
18日23时至22日15时,我省出现持续性强降雨,长达87小时,436个站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其中沈阳、大连、丹东、朝阳、葫芦岛地区的41个站超过250毫米。全省最大降雨量540.0毫米,出现在葫芦岛市绥中县秋子沟乡大杨树沟村。各地市平均降雨量(毫米):沈阳市45.3、大连市82.4、鞍山市45.9、抚顺市23.0、本溪市43.4、丹东市108.8、锦州市76.0、营口市43.1、阜新市69.2、辽阳市41.5、铁岭市53.8、朝阳市116.6、盘锦市58.6、葫芦岛市176.3。
短时雨强大,10个地市29站突破建站以来最大值
最大整点小时降水量:葫芦岛市绥中县万家镇98.8毫米,营口市盖州杨运镇南岔村94.3毫米,辽阳市辽阳县小北河镇小北河村91.8毫米,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88.7毫米,阜新市阜蒙县太平镇架木苏村80.2毫米,沈阳市新民大民屯镇77.4毫米。逐5分钟滚动1小时降雨量突破建站以来最大值的站点共有29个,分布在全省10个地市:沈阳3个、大连3个、鞍山1个、锦州1个、营口1个、阜新2个、辽阳1个、铁岭1个、朝阳1个、葫芦岛15个。
极端性强,葫芦岛地区出现1951年以来特强暴雨过程
18日23时至21日8时,葫芦岛地区137个气象站中出现暴雨以上站点范围达78.1%,共有49个气象站日最大降水最突破建站以来最大值。最大过程降水量540.0毫米,出现在葫芦岛市绥中县秋子沟乡大杨树沟村;最大日降水量527.7毫米(区域自动站和降水融合产品联合监测),出现在8月20日葫芦岛市绥中县秋子沟乡大杨树沟村;整点最大小时降水量98.8毫米,出现在葫芦岛市绥中县万家镇。
此次暴雨过程的最大过程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和最大小时降水量均已突破葫芦岛地区暴雨过程历史最大值,其中最大日降水量突破全省极值(原极值为487.1毫米,出现在2017年8月4日鞍山市岫岩石灰窑镇汤池村),最大过程降水量为全省第二多(1958年8月4日至6日丹东最大过程降水量613.1毫米)。经评估,此次葫芦岛地区暴雨过程综合强度为特强等级,为1951年以来葫芦岛地区第一位。
预报预警服务情況
针对此次强降雨过程,辽宁省气象局开展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及时发布暴雨和强对流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8月16日发布《气象信息专报》,提出“18~22日我省将出现持续性降雨过程谨防次生灾害影响”;19日发布《重大气象信息专报》,指出“辽西累计雨量超过100毫米,局部将达300毫米,大小凌河降水集中,致灾风险高”。20日7时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明确指出西部地区降雨具有一定极端性,辽西强降水落区与前一夜强降水落区重叠,葫芦岛中西部地区部分乡镇(街道)降雨总量可达400~500毫米。20日8时起逐小时滚动报送葫芦岛地区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此次过程累计报送各类预报服务材料91期。面向党委政府、应急等部门开展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228次,发布强制性提醒闪信39条;联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11期。葫芦岛市气象局共计开展63次“叫应”服务发布闪信20条,累计“叫应”5200人次;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1条,其中建昌县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7个,平均提前量44.75分钟。全省气象部门通过电视、网站、抖音、微博、微信和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类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与辽宁广播电视台建立广播电视气象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在辽宁电视台滚动播报气象信息和防御建议,悬挂预警标识,引导公众知险避险,提高全社会灾害应对意识和能力。
影响分析
此次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小时雨强强、累计雨量大,具有极端性。部分中小河流超警超保、水库超汛限,部分地区出现城市内涝、农田渍涝、山洪、地质灾害等,强降雨导致葫芦岛地区出现严重洪涝灾害。
说明:由于强降雨导致葫芦岛地区部分降雨气象站数据缺失,降雨实况采用区域自动站和降水融合产品进行联合监测。
责编:姚晟琦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