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张 壮 李成卓然
核心提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动我国现代化制度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高效,进一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以加强前瞻性研究、坚持整体性推进、做好总体性规划,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
加强前瞻性研究,面向未来构建生态文明基础体制
加强前瞻性研究就是要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在准确分析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机会、威胁的基础上,提前作出安排、打牢基础。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旨在建立和发展一系列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和机制,涉及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培养和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多方面工作。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这些重要举措奠定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框架的坚实基础,促使我国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变得更加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成效。
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制度优化,构建生态文明基础体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夯实制度基础。要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确保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工作顺利完成,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管护和经营管理,丰富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供给种类;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健全生态文明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队伍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坚持整体性推进,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坚持整体性推进要求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宏观上对管护和治理等过程进行整体优化升级,以实现“1+1>2”的综合效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指在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的基础支撑。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推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例如,《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任务,强调了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性,并部署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要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打造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构建协同互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机制,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充分考虑补偿区域面积、生态分量、保护能力和生态贡献等指标,将生态补偿金额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与当地百姓的财产损失相联系,建立起以资金补偿为主,实物、技术、就业等补偿为辅的综合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实施科学考核评价,将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监督体系相结合;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生产方式“绿色化”,完善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碳排放控制等法规标准,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体系,加强舆论和媒体监督,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活动。
做好总体性规划,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做好总体性规划要求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过程中,要在基于对生态、生产、生活进行全面系统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是我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有利于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同时,这也是推动绿水青山的自然财富、生态财富转化为社会财富、经济财富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动环保与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等政策统筹,形成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合力和市场化机制,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打造绿色增长新引擎,优化产业结构,促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绿量”和生态“含金量”得到同步提升,顺利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在看到生态环境保护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短板。比如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仍存在基础薄弱、内生动力不足等现实性、紧迫性问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这条主线,推动国土向绿化、美化、生态经济化方向转变,发展美丽经济,做活绿色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努力将各类生态保护政策、资金和项目优先向生态项目倾斜,充分挖掘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长期增长潜力;建立以提高生态承载力为前置约束条件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明确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边界;在科学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前提下,围绕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扩大自主空间,提高创新活力,构建从林下种养到山中休闲游憩的绿色立体经济;优化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打造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优美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福祉、共获绿色福利,全面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责编:周艺凝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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