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 赓续中华文脉
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这深刻揭示了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阐释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一脉相承、不断创新的鲜明特质。新征程上,准确把握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推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赓续中华文脉的基本要求。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表明,在世界整体性、联系性、相互依存性不断加深,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的背景下,中华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文化创造力的伟大民族,创造了世界上唯一延绵不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充分展现了中华文明自我发展、回应挑战、开创新局的文化主体性和旺盛生命力,夯实了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的深厚基础。
中国共产党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践行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也是不断巩固文化主体性的领导力量。高扬文化主体性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赓续中华文脉坚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统一,把坚定文化自信与秉持开放包容相结合,把弘扬优秀传统与剔除文化糟粕统一于发展先进文化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高扬文化主体性必须坚守马克思主义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实现一脉相承、有机结合。赓续中华文脉的关键在于“两个结合”,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之光激活中华文明的基因,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实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使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得到巩固。高扬文化主体性必须积极开展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实践探索。创新和创造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中华文化不断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进取精神,要在不断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革命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让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更加巩固。
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赓续中华文脉要把挖掘悠久而深厚的历史文化与阐发文化精神内涵相结合。文化传承发展事业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强国建设中具有明源流、厚根基、承传统、开新篇的基础性作用。只有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才能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自觉,实现文化自强,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赓续中华文脉要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深藏在历史中的文化瑰宝呈现给人民,让蕴含在文化中的思想精神在新的时代得到传承,使其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绽放璀璨光芒。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要立足当代、远观未来,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统筹协调、系统规划。第一,深入挖掘浩如烟海的中华传统典籍和历史遗存。诸多的文化典籍和文化遗存凝结着先人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中的智慧和创造,要结合新的实际把被历史长河淹没的远古史迹挖掘出来,把长期深藏的图书典籍发掘出来,把长久沉寂的精美文物呈现出来,使之发扬光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展示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标识,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第二,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和精神力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考古成果和历史研究成果的传播,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使得中华文明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推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总结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经验,指明了赓续中华文脉的重要要求和路径选择。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体现着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赓续中华文脉离不开对文物的发掘、保护和利用。只有把有形的文化留得住,充分挖掘具有优秀传统精神、鲜明民族文化特色、体现地域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才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与时代发展相契合,在新征程上展现出时代风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多次就文物工作、革命文物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作出重要部署。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维护文化遗产安全的内在要求,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新征程上,推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系统性保护是目的,统一监管是手段,二者是高度统一的整体。
推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要加强党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系列重要论述,完善党中央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部署落实机制,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要科学保护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有力支撑。在文物发掘利用和文化传承发展中必须把保护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最小干预,在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开发,推动文化传承发展。要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遵循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建设,建立和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化遗产,营造赓续中华文脉的浓厚社会氛围,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赓续中华文脉的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本文为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大项目“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的辽宁实践研究”(L24ZD034)阶段性成果】
责编:曹思洋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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