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首单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货物从大连离境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1月20日获悉,东北首单陆路启运港退税货物近日从沈阳东站启运,在大连海关监管下完成通关手续并装船,经由大连大窑湾港离境发往安哥拉。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大连大窑湾港作为离境港,将沈阳东站等4个内陆铁路站点作为启运港,列入政策实施范围。
据了解,本批货物为玻璃制品,货值2.76万美元,在沈阳东站报关并完成出口退税申请,施行陆路启运港出口退税政策较原出口船舶离港退税节省约5天时间,提前完成退税2万余元。
该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外贸企业资金快速回笼,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大连口岸功能,吸引外贸货物向大连口岸集聚,提升大连枢纽港地位。政策实行以来,大连市政府口岸办会同大连海关、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辽港集团等单位密切协作,加强与沈阳等地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在政策生效前即完成海关数据连接,建立跨关区通关保障机制,依托关港智能管控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海铁联运”快速通行模式,共同做好通关服务保障,确保陆路启运港退税业务平稳、顺利运行。
责编:姚晟琦
审核:刘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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