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元资金支持五个领域数字经济项目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 孔爱群报道 近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5年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我省各领域、各地区的数字经济全面发展。2月4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资金的下达,围绕做强做优数字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区、培育优质企业、数字化项目评审5个领域,支持企业和项目有37个。
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撬动引领作用,支持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按照《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此前,省数据局严格履行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项目查重等工作程序,研究提出了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为专项资金的提前下达提供了基础保障。
在支持做强做优数字产业项目方面,目前安排的专项资金为8195万元,用于支持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化洁净(真空)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等10个项目。799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数字化转型项目领域,对沈阳微控飞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磁悬浮飞轮数字化绿色制造产能提升”等15个项目进行支持。
在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区项目领域,我省下达768万元,支持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沈阳市数据标注基地宏图创展数据标注关键技术攻关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为了培育优质企业项目,我省还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数字经济领域中小企业和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据介绍,提前下达资金后,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数据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完善资金运行跟踪监管机制,持续提升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
责编:杨 旭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