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
李昂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民生需求集中体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要表现是人民对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特征,民生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这就需要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需要高质量发展来保障。
在满足民生需求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增进民生福祉必须建立在坚实物质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基础,经济不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要把坚持高质量发展贯穿“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民生需求。产业是就业的“容器”,产业结构决定就业结构。要通过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以产业升级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物质财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就业需求,在稳就业、促增收中不断夯实民生保障基础。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提供更多优质供给,也拓宽民生改善的产业和服务领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民生需求。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民生需求提供了物质基础,但必须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才能将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生活品质。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要将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服务等纳入制度体系建设之中,充分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好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应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协同推进。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的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同时,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民生改善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陷阱,使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可持续运行,改善民生取得成效。
不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民生也是抓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以人为主体,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最终体现。一方面,民生需求带动消费、牵引供给,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把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不竭动力,将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生活品质,增强社会消费预期、释放内需潜力;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既是民生需求的提出者,又是产业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和最终受益者。只有更好地满足民生需求,才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可持续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要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坚持系统思维,以新需求牵引新供给、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更好满足民生需求、创造引领人民群众新需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新发展空间。要突出满足民生需求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将“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统一起来,把惠民生与促消费、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民生需求为基点进行资源配置,注重“见物”更“见人”,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向民生领域。要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稳步破除制约消费的堵点卡点,加大教育、养老等消费支持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在教育领域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在医疗领域发展远程医疗和医联体,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在养老领域建设智慧养老平台,在城市治理领域运用数字化赋能,持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单位:大连海洋大学。本文为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制度体系的重要论述及其原创性贡献研究”(L25BKS003)阶段性成果】
责编:齐志扬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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