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葛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收案133.17万件,审执结130.78万件,省法院收案1.72万件,审执结1.71万件。
一、维护安全稳定,助推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颠覆分裂、间谍窃密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1209件1442人,彰显刑罚“锋芒所向”。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形成有力震慑。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8120件1.32万人。严惩毒品犯罪,审结647件854人,对冯某非法贩卖“麻精药品”行为依法定罪惩处。从严惩治涉缅北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重拳“打虎拍蝇”,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021件1224人,对校园餐、社保基金等领域蝇贪蚁腐严惩不贷。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33件,斩断“围猎”利益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3万人、非监禁刑1.9万人,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1.02万名罪犯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促进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办结司法救助案件668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健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持续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辩护权利。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聚焦金融领域风险,审结逃废金融债务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案件2537件、金融纠纷18.5万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稳妥审结案件845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充分发挥沈阳、大连金融法庭作用,助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聚焦房地产领域风险,审结相关案件5.39万件。协助政府在法治轨道上盘活“停缓建”项目,化解“办证难”问题。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二、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护航辽宁全面振兴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一体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和“1+2+3”专项行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秉持善意审慎文明司法理念,在立审执全流程对87.5万件涉企案件开展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依法采取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326.42亿元,为3.05万户经营主体及时修复信用。抚顺中院在执行中推动债权人顺利承接某大型手机市场,确保500多家商户经营“不断档”。刀刃向内解决企业急难愁盼,一案一策研究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涉企案件3837件;以强化提级、交叉执行整治执行不规范行为,对59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办案人予以处理处分。发挥司法打击服务效能,依法严惩对企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审结860件1986人;审结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274件442人,助力企业清除“蛀虫”;走访企业1380家,解决法律问题994个,以法治稳预期、强信心。
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7万件。加强对“稠油热采”等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护航科技自立自强。判处惩罚性赔偿816.78万元,让侵权者付出更大代价。拓展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指导企业依托区块链存储证据,深入破解维权难题。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效能,审结涉“巴新铁路”等破产案件406件。建立健全省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一体提升破产审判效能和资源配置效益。高质量建设沈阳破产法庭,推动专业化审判步入快车道。依法审理涉新能源、新材料等案件,服务新兴产业发展。丹东、盘锦等法院设立司法保护区,加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司法保护。鞍山、本溪等法院设立旅游法庭、组建专业化调解团队,助力文旅体商特色产业蓬勃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上辽宁”建设。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1635件。充分发挥大连自贸区法庭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作用,及时化解涉外案件89件。深入辽宁沿海产业基地等园区帮助解决涉外法律难题,助力企业放心大胆“走出去”。出台海事审判十条服务举措,妥善审理涉港口物流、海洋牧场等案件1230件,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大连海事法院对涉辽渔船船员伤亡案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联合打击“三无”船舶、开展船证不符专项整治等建议,助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服务美丽辽宁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23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犯罪,有力促进污染防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判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4857.44万元,组织履行补种复绿2.23万株、增殖放流1.07亿尾。严惩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黄胸鹀等犯罪行为,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朝阳中院设立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司法保护基地,丹东宽甸法院妥善审理涉抗联遗址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推进文化传承保护。协同林草、生态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积极推动法治辽宁建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1.2万件。健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机制,加强行政案件异常增长预警工作,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专项治理行政诉讼“一人多案、一事多诉”问题,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助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以案例发布、联合培训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经复议后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低6.23个百分点,促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注重以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布典型案例1657个。依法判决正当防卫人无罪,对“AI换脸”传播淫秽图片等予以严惩,明规则、扬正气、促善治。铁岭、铁路等法院深入乡村社区普法宣传,营口、辽阳等法院拍摄微电影、短视频,助力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环境。
三、践行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力用情办好民生案。以“如我在诉”意识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等案件38.1万件。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审结婚姻家庭案件6.9万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68份,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筑起安全屏障。阜新、朝阳等法院构建“法院+妇联+民政”多元解纷体系,共促家庭和谐。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6万件。沈阳、大连法院与人社部门、仲裁机构、工会组织等协同联动,为当事人提供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依法认定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平台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获取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帮助农民工等困难群体追讨欠薪2.84亿元,依法保护“血汗钱”。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打击“仿真羊肉卷”“三无花露水”“假冒纯中药”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稳妥处置预付卡消费中商家“卷款跑路”等案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直播售卖以次充好”“刷单炒信误导消费”的处罚决定,维护诚信网络消费环境。加强军人军属权益保护,落实依法优先保护,葫芦岛等法院发挥绿色通道、专门审判、军地联动等机制优势,依法妥善审结涉军案件,保障国防和军队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聚力筑牢“一老一小”防护网。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审结相关案件12.63万件。严惩“投资养老”“保健养生”“免费旅游”等骗老坑老犯罪行为,以司法之力守护夕阳红。依法审理赡养纠纷和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支持孤寡老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自主安排晚年生活,促进老有所养。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惩隔空猥亵、网络霸凌,对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18名被告人判处终身从业禁止。大连法院建立“三个不送”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影响。贯彻家庭教育法,督促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开展“辽法护蕾”行动,选派1307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力推动胜诉权益兑现。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健全诉前保全等机制,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优化网络司法拍卖机制,以零佣金方式拍卖成交98.43亿元。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开展 “百日攻坚”“假期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执行完毕案件1250件。严厉打击拒执和失信行为,移送追诉294件,纳入失信名单2.79万人。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协同公安、市场监管、银行等单位畅通查人找物渠道。全省法院执行到位1069.29亿元,切实将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全力优化便民诉讼服务。做优便捷暖心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全省法院网上立案37.65万件、线上开庭5.55万次、电子送达396.57万次。在诉讼服务中心推行“一窗通办”,让当事人少跑路。推广诉答文书示范文本,方便当事人通过要素式表格精准表达诉求,全省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率达98%。在省财政厅支持下,优化诉讼费退还机制,变依申请退费为依职权退费,主动退费7.57亿元,实现应退尽退。
着力加强纠纷多元实质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全省法院委派678名工作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提供指导调解、联动解纷、立案诉讼等服务,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联动机制,将婚姻家事等9类纠纷引导至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就地化解1.99万件。扎实开展调解工作。对立案后适宜调解的案件,加强“总对总”多元联动,成功调解19.72万件。对进入诉讼的案件,将调解作为实现案结事了的“优选项”,民商事案件调解成功22.45万件,同比上升22.05%。力促信访案件实质化解。综合运用有信必复、领导包案、案件评查、信访听证等措施,化解信访积案。不断延伸审判职能。针对高发类案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综合类司法建议88件。持续跟进物业纠纷司法建议落实,与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住建厅、省司法厅制定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职责清单。辽河中院针对“九小场所”门前车位堵塞隐患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畅通“生命通道”。
四、聚焦提质增效,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审判管理。坚持精细化管理。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审判质效运行态势分析研判647次、上下级法院面对面评议322场,找准症结、抓实整改,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指标全部处于或优于合理区间,法官人均结案257.19件。强化院庭长办案和监管责任。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阅核工作,经阅核结案后上诉率低于整体上诉率1.29个百分点。落实上级法院监督指导责任。坚持当改则改、慎重发回、依法纠错,减少程序空转。随案评查发改案件1.14万件,以个案整改促进案件规范办理。健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机制。把参考人民法院案例库作为法官作出裁判前的刚性要求,通过法答网精准解答疑难法律适用问题,促进类案同判。
持续深化改革。贯通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强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落实院长主持审委会要求,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6万件,总结经验制定文件174个。实质化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咨询和监督功能,健全跨部类、跨审级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1425件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二审开庭制度,充分发挥实质纠错和有效终审职能。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繁简分流,适用独任制、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74.3万件,实现简单纠纷快速化解。深入推进数字法院建设。积极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不断拓宽系统应用场景,以现代科技赋能司法办案提质增速、审判管理科学精准、服务群众便捷高效。
夯实基层基础。深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推动强基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提升初始案件质效。动态监测基层法院质效数据,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围绕提升裁判文书说理、规范法律适用等,组织审判业务专家深入基层面对面“点单式”授课,提升一次性实质解纷能力,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统筹推进3家全国和5家省薄弱法院建设,上级法院领导包抓帮扶,清单式解决问题92项,脱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协助解决班子配备、编制调整、员额下沉等问题,选派23名法官到基层交流办案,缓解人案矛盾。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解决基层法院便民服务、办案保障等基础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立案、诉讼、远程送达等功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家门口法院”的便捷服务。依托“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化解土地承包、邻里关系等纠纷,着力服务保障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锦州大凌河法庭等3个法庭获评最高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五、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领导下,与19部门联合出台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的“十五条措施”。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开展覆盖各层级的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每一起案件都与大局相关、与民心相连。持续开展“学英模、争先进、做贡献”活动,全省法院92个集体、688名干警受到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表扬。
强化履职能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分级分类培训10.9万人次。以司法品牌建设为抓手,在职务犯罪大要案审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培养一批行家里手。持续推进“审学研”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储备审判领军人才、提升理论研究水平、改进教育培训方式的综合效能。深化青年干部成长工程,落实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提拔使用年轻干部251名。把学练赛活动融入日常,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审判职业技能大赛,317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树立精品案件意识,26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参考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从严管党治院。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强化干警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廉洁司法底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督促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实质化开展法官惩戒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海事审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调研,全面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178件建议和120件提案全部办复。主动接受日常监督,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6100人次。
认真接受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监督。积极配合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职,落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和定期会商机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配合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专项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72场,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辽宁日报等省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100余篇,邀请社会各界1.36万人次参加“开放日”活动,让司法更透明、公正更可感。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大局特别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案件总量大与定分止争难问题突出,实质解纷效果还有差距。三是对照审判工作现代化要求,司法理念和能力还有跟不上、不适应的情形。四是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法院工作要求,聚焦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系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审判执行质效提升、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在强化政治建设上实现新提升。牢牢把握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新担当。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立足职能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扎实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助力营商环境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优化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提高诉讼服务质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协同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精准指导人民调解,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做实多元解纷和实质化解。
四是在提高办案质效上迈出新步伐。突出抓好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以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作用,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落细“六五改革纲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
五是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取得新成效。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自觉接受省委巡视检视,动真碰硬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刀刃向内开展自查自纠,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持风腐同查同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担当作为、开拓进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杨 旭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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