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和最高检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笃行实干、奋勇争先,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助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提质增效,呈现新气象。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挺膺担当护航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
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强化与国家安全机关及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防安全,深化军地检察协作,起诉危害国防利益犯罪6人,办理国防军事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某军用机场周边缺少超高建筑警示标志,严重影响飞行安全,检察机关及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推动建立净空保护长效机制。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22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248人。坚决维护公共安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167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10件。省检察院派员参加辽阳重大火灾、省内渔船倾覆等事故调查,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铁路上跨桥隐患,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强化路、地、检协作,助力铁路运输大动脉畅通无阻。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对“山海慧”“圣同润”等案件提起公诉,积极参与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累计协助挽回经济损失40余亿元。
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109人。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重点整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突出问题,监督纠正案件221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30件。加大对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历史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起诉相关犯罪411人,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71件。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针对不法商家篡改某知名品牌产品序列码、以旧充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依法提起公诉,为光传输设备行业依法维权提供了范例;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中国敦煌壁画全集》被侵犯著作权案,入选中宣部第二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省检察院召开检企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收集案件线索;本溪市检察院“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全天候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营口检察机关开发域外法律查询系统,支持企业更好“走出去”。
协同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强化监检衔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029人,其中厅局级以上73人,依法办理杜梓、李显刚等原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75人,其中县处级23人,与监察机关以“双立案”模式立案25人。深化“以案查人”“由人纠案”的监督模式,工作做法获评最高检检察改革典型事例。
更好服务美丽辽宁建设。加大对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866人。本溪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等10人,非法跨省购买废旧电路板粉末2000余吨、造成大片土地及空气污染案提起公诉;彰武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未经批准、私自砍伐自购杨树118株的滥伐林木案提起公诉,向社会传递了“生态红线不可逾越”的法治导向。扎实办理最高检统一部署的“渤海专案”,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等10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7件。锦州市检察院针对入海口“互花米草”外来物种入侵问题,营口市检察院针对近海绿潮危害问题,盘锦检察机关针对海水无机氮浓度超标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地毯式排查整治,均取得明显成效。紧盯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领域,开展降碳减污扩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8万吨,整治违规养殖场、污染企业12家,辽河分院针对采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问题,促推企业及时更新相关工艺设备,从源头上清除污染隐患,坚决守护辽宁碧水蓝天。
二、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守护稳稳的幸福。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11920人,其中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2028人。大连市检察院对缅北“武装护诈”某犯罪团伙依法提起公诉;抚顺市检察院对一起跨省贩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及时批捕起诉,坚决遏制毒品严重危害;铁岭检察机关针对“某电玩城”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起诉34人,合力斩断网络黑产链条。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食品添加剂使用、城市二次供水、处方药销售等重点民生事项,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职,累计办案1786件。辽阳检察机关针对二次供水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推全市133家单位整改到位;葫芦岛检察机关针对部分蛋糕店违法使用柠檬黄添加剂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市63家蛋糕店开展排查整治。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6件。鞍山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游客人脸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9人,依法办理涉工伤认定、社保缴纳等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0件。陶某上班期间被同事暴力伤害致死,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经其公司起诉后被判决撤销,检察机关精准把握立法原意,以抗诉推动案件依法改判。针对农民工、老年人、受家暴妇女等群体“不敢诉、不会诉、不能诉”的维权困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1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讨薪467件。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改进无障碍设施496处、增设无障碍服务58项。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解困救急作用,共向994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288万元,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等受害群体实行“免申即享”。某失火案中15户农户遭受财产损失,生活陷入困境,大连检察机关协同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单位及银行,统筹运用司法救助、临时补贴、低息贷款等方式,帮助农户摆脱困境、恢复生产,该案被最高检、农业农村部评为典型案例。
倾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139人。扎实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指控打击力度,从严惩处相关犯罪。依法惩处涉罪未成年人,对犯罪较严重的起诉1140人;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214人。协同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发“督促监护令”292件;促推专门学校建设,沈阳、大连、葫芦岛等9个地区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1296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7场,丹东、铁岭检察机关法治教育课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法治课。着力打造“辽·望未来”品牌,相关做法被最高检写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依法化解信访纠纷,用心回应“最近比较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省检察机关集中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955件;领导干部接访办信2382件,包案办理立案监督案件等重点案件1020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集中攻坚越级访、重复访等难题,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涉检信访量、重复访量同比分别下降37.4%、44.6%。某建筑公司为某幼儿园建设托幼楼,工程余款因双方存在较大争议12年一直未结付,该公司多次信访,省检察院与朝阳市检察院一体履职,采取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诉争双方达成和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对111个具备入驻条件的综治中心,实现检察机关入驻全覆盖。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案157件、撤案57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830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95件,法院审结18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占72.1%;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76件,采纳率97.1%。金某某涉嫌诈骗罪,发回重审阶段伪造证据,由有期徒刑十年被改判五年六个月,盘锦检察机关通过抗诉监督纠正错误判决,并同步追究相关人员伪造证据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组织全省监狱、看守所跨市交叉巡回检察,严查“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带薪受刑罚”等问题,监督纠正不当“减假暂”153件。严格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督促收监80人,促进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规范化。
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259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13件,再审改变占法院审结数的96.1%。协同审判机关合力破解“执行难”,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针对不当终本、消极执行等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90件,法院采纳650件,督促执行完毕71件,推动执行到位金额975万元。某建筑公司工程结算款长期被拖欠,阜新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保障企业2200余万元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提出监督意见240件,协同完善防范、发现和惩戒机制,维护司法秩序,守护社会诚信。
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9件,法院改判和采纳14件。强化行政审判、执行及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97.3%。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纠正141件。朝阳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纠正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认定违法行为案,入选第五届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加强行刑双向衔接,提出检察意见1611件,行政机关已对1695人作出处罚;督促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8件,避免“不刑不罚”“以罚代刑”。协同法院、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107件,促推案结事了政和。
做深公益诉讼检察。紧盯公益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立案6333件,提出检察建议或发出公告、征询意见5487件,检察建议整改率97.8%。强化“诉”的确认,提起公益诉讼222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国有企业债权转让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监督,针对某国有企业违规违法转让企业债权,省检察院依法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全面履职,促推企业以诉讼方式追讨国有财产。开展东北抗联英烈保护和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督促保护杨靖宇纪念馆、西征会议遗址、虎石沟万人坑等文物。朝阳检察机关积极打造“益·红山文化”品牌,加大文化遗址公益保护力度。
全面提升监督办案质效。认真落实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建立完善检察履职综合评价、重点案件管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制度机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民事抗诉改变率、行政审判违法监督采纳率等主要业务数据,稳步保持在95%以上,判决无罪和撤回起诉人数为近五年最低;全省检察机关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个、典型案例42个、优秀案例10个。严格司法责任认定追究,对33件不合格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司法责任调查,对21名办案检察官启动追责惩戒程序,倒逼检察人员严格履职、依法用权。
四、强化自我革命,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辽宁检察铁军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以及涉及政法工作、辽宁全面振兴的重点内容反复学习领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自觉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举办“全国模范检察官”潘非琼先进事迹展,开展“追寻英模足迹,传承检察精神”主题实践活动,引领检察人员见贤思齐、比学赶超。注重文化润检、文化兴检,举办“习近平的青春观”文化沙龙、“检心永向党·礼赞新时代”诗歌咏诵会等主题活动,以辽宁检察机关自办案件为原型,与省委宣传部、最高检影视中心联合出品的热播剧《以法之名》,荣获中国影视行业初心榜“年度杰出剧集”,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持续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把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办案实践和重大任务中发现、考察、培养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大无任用调研和群众公推力度,确保把对党忠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协同地方党委调整配备市县两级院班子成员105人,其中“一把手”24人;全省遴选员额检察官314名。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组织公诉人职业技能大赛等实战化练兵,实施“专家人才+课题研究+重大疑难案件领办”素能提升行动,40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队伍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落实风腐同查同治要求,结合实际查纠整治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严肃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巡视整改任务,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166条整改措施,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建章立制60余项,实现纠树并举、标本兼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细化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关键少数”教育管理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有问必录”形成习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监督履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省检察机关党纪政务处分33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将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建立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收集-分类-交办-督办-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机制,34件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日常建议逐一认真回复,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依托省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将全年检察工作要点整合为清晰可查的“线上清单”,让监督更直接、更高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情况,对《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建议,助力加快科学立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向同级人大备案审查制度。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7.9万余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597件(次),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400余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6次,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带队走访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部门,以真情实意赢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
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省委、最高检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服务保障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工作举措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标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方面的更高需求,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需持续做实;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仍需加大力度。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全力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辽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我省“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找准谋实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征程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关于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学习、一体贯彻。坚持用政治视角、政治效果审视检察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重点工作落实机制,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积极融入辽宁振兴发展大局,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对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决不置身事外、决不袖手旁观。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重点整治有案不立、长期挂案、小过重罚、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对检察机关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决不手软,坚决查处“害群之马”,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助推辽宁营商环境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强化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等环节法律监督,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流程、全链条监督。加强民事终本执行监督、行政诉讼执行和非诉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推动全省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合力破解“执行难”。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防军事、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持续办好“渤海专案”等重点案件,助力美丽辽宁、海上辽宁建设。加快实施数字检察规划,更好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高质量完成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检任务,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不断激发全体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动力。
使命催人奋进,实干成就未来!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省委和最高检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履职、锐意进取、敢作善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徐 硕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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