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严惩诬告陷害行为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诬告者也受到了处罚,我不用带着思想包袱工作了。”日前,沈阳市于洪区某街道干部杨某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两年时间里,他连续多次被某村村民卢某某不实举报,内心承受着莫大压力。今年1月,卢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杨某所在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为其澄清正名。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严重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浪费宝贵的执纪执法资源,还会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污染良好的政治生态。沈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鼓励群众依法信访、大胆监督,合理合法表达自身诉求,但对诬告陷害行为决不纵容、坚决查处。
类似的诬告陷害案件并非个例。因与村干部金某、刘某、靳某产生私人矛盾,新民市某村村民张某某怀恨在心,编造三人违规发包土地、侵占土地补偿款等虚假信息,多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经细致核查,举报内容不属实。2025年10月,张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当地也在第一时间召开澄清正名会,为3名村干部消除不良影响。此外,康平县某村村民刘某某,多次举报当地干部贪污等问题,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在相关部门反馈核查结果后,其仍继续诬告、辱骂他人,最终被依法训诫。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树立“诬告必究、担当守护”的鲜明导向,2025年11月,沈阳市启动“惩诬告、树新风、扬正气”专项行动,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多个部门协同发力,明确诬告陷害的认定标准、取证规范和处置流程,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合处置等机制,实现对诬告陷害行为的精准甄别、快速打击。
沈阳市在严肃查处诬告者的同时,为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撑腰鼓劲,通过召开澄清正名会、出具澄清正名函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沈阳市已为2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先后两次公开通报12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责编:张晓楠
审核: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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