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价格合法,也可以更“友好”
张昕
成都一家餐馆的“天价回锅肉”事件,随着市场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结论尘埃落定。锦江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餐馆通过菜单、口头告知等形式明示了价格,未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事件就此“闭环”。
从法律层面上看,这个结论无可指摘。餐饮菜品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只要做到明码标价就满足了合规的基本要求。然而,“不违规”不等于“没争议”,“合法”与“合理”之间,往往横亘着一条需要认真审视的鸿沟。
商家的解释是清晰的。35元一片的“精品连山回锅肉”,单片重量可达六七两重,选用的是粮食喂养的生猪后臀肉,一头四五百斤的猪只能切出有限的几片符合规格的肉,每片利润不过几块钱,“薄利多销”。与此同时,店内还提供10元、15元、20元、25元等不同价位的回锅肉以及最低12元的荤素套餐,主要服务附近工地的工友。这些信息勾勒出的是一个有梯度、有分层、有目标客群的经营图景,而非“宰客”。
但公众的疑虑同样值得正视。问题不在于“一片肉有多重”,而在于“一片肉值不值35元钱”。当消费者习惯了以“一盘菜”为单位来理解价格时,以“片”计价本身就在挑战一种约定俗成的认知框架。即便商家解释“3片起炒是因为单片不足以成盘”,这种计价方式仍然容易在第一时间制造“天价菜”的冲击感。市场监管部门的提醒是“继续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恰恰点中了要害:知情权不只是“价格写清楚”,还包括消费者能否在点餐前就准确理解自己将要吃到什么,这顿饭要花多少钱。
当“明码标价”成为价格争议的唯一裁判标准时,市场是否缺少了某种关于“合理性”的对话机制?明码标价是底线,不是天花板。它确保的是消费者不被欺诈,但不能自动证明价格本身是公道的。餐饮消费的特殊性在于,游客的一次性消费、信息不对称以及“来都来了”的心理,都可能削弱这种约束的有效性。
因此,这起事件的争议不在于争论“105元到底贵不贵”,而在于揭示了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盲区。合规只是起点,沟通才是关键。商家在定价时,是否充分考虑了消费者的认知习惯?是否在菜单上对“单片重量”“3片起炒”做了足够醒目的提示?监管部门在认定“不违规”之后,能否推动行业形成更友好的点餐提示惯例?消费者在面对自己不熟悉的价格体系时,是否也有权要求更清晰的解释?
“闭环”虽是行政程序的终点,却不是公共讨论的终点。一个健康的市场,既需要“明码标价”的刚性规则来守住底线,也需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基于相互理解的柔性沟通来化解分歧。3片回锅肉105元,合法,但也许可以更“友好”。这份友好,不是降价,而是让每一个走进店门的人,在点餐之前就能真正明白自己将要吃到什么、这顿饭要花多少钱。
责编:杨金凤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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