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
2022年第208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8号)精神,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永熙,男,汉族,1973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葫芦岛市副市长,拟任地级市党委常委。
刘金龙,男,汉族,1977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杨欣璐,男,汉族,1980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辽阳市副市长,拟任地级市党委常委。
柳晓东,男,汉族,1976年9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拟提名为地级市副市长人选。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9月3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12380(1)
举报网站:www.ln12380.gov.cn
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2022年9月25日
校对:李莹
责编: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