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振兴东北的一个优势。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保护、环境建设、生产制造、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也是推动东北振兴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从战略高度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当代中国的又一理论突破与实践超越,进一步丰富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是整体文明的战略基础,必须从战略高度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一是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坚守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绿色发展,履行全力维护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增强自觉守好生态环保底线的政治自觉,扛起奋力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政治担当。二是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要着眼于满足人民对秀美宜居生态环境的需要,消除环境污染“痛点”、疏通绿色发展“堵点”、攻克生态治理“难点”,立足更广大的宏观角度、更长远的时间跨度、更综合的系统维度,顺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从辩证维度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规律
生态文明建设规律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趋向的抽象概括,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根本遵循。一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应是一种共生共荣、相互促进的生命共同体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辽宁生态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生态文明体系任重而道远。二是要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辽宁要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统一起来,探索二者协同共生、相向而行的最优路径,找到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的最佳契合点。一方面,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和潜力,找到“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科学方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另一方面,以经济发展的效益反哺生态补偿、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为涵养优良生态系统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努力构建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良性格局。三是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自然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多元性和联动性特征,决定了生态系统的治理必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综合施策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相协同的原则,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以创新驱动激发生态文明建设的蓬勃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生态环境科技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近年来我省大力引导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向生态环境科技领域有效集聚,科技创新服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的作用显著增强。未来我省面临的生态文明建设科技需求更加强烈,必须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竞争力与综合实力。一是在开展重点领域重大科技攻关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应聚焦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科技创新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借助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生态环境部重点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项目,重点强化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清洁能源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力争在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精准预报、天地一体化水环境监控预警、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噪声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目前较为薄弱的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新突破。二是在整合科技资源中凝聚科技创新合力。在加强原始创新的同时兼顾集成创新,充分发挥我省已建成的资源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平台作用,密切与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在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上的合作,支持引导各类创新平台形成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示范、产业开拓等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从源头上提高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的供给质量。
以普惠温度增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遍的公共利益和最大的民生福祉,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把空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民生优先领域。一是要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全域全境全面治理,让人民群众看到更多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二是要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大渤海辽宁段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辽河、浑河、太子河等重点河流水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污染场地修复、污水处理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等工作。三是要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污染风险,积极争取国家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资金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加快推进传统重污染行业退出,着力解决土壤污染源头问题。除了加大对空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力度,还要同步解决好垃圾围城、农村厕所改建等影响人民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以法治保障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用严密的法治体系保护生态环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交汇融合的重要成果,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层面同步落实。一是完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良法是善治的首要前提,我省应加快新形势下环保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既要查漏补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又要因地制宜,平衡好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民生需求保障之间的关系,构建完备的具有辽宁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二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应深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始终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定期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完善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及履职不力终身追责制度等,坚决杜绝基于地方保护和利益考量的选择性执法。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环境污染行为的违法成本,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积极探索跨行政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机关协作与会商机制。四是推进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利用生态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借助大众传媒将生态法治观念强化为社会主流观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把建设美丽辽宁转化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教研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应急管理组织的协同机制研究”(20BZZ107)阶段性成果)
校对:王永
责编:窦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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