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办理英烈保护案133件
保护烈士纪念设施 捍卫英烈名誉荣誉
全省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办理英烈保护案133件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日前,一份诉前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在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得到妥善解决。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旺清门镇烈士陵园悬挂宣传标语牌,有损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新宾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明确行政机关权责,推动问题在诉前阶段得到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据了解,新宾县检察院将分布在全县10个乡镇的12处烈士纪念设施全部纳入守护范围。
我省拥有众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这些纪念设施不受侵犯,发挥其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主阵地作用,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应有之义。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7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推动修缮和保护纪念设施132处。
依法办案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依托清明节和烈士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排查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整改反弹等问题。朝阳北票市共有9处烈士陵园,安葬革命烈士714位。此前,北票市检察院针对部分烈士陵园缺乏规范管护、设施破损等问题,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保护职责。今年2月,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走访9处烈士陵园时看到,烈士纪念碑和烈士墓碑修缮一新,但个别烈士陵园周边仍散落较多垃圾,且指示标识不齐全。北票市检察院再次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跟进监督。如今,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履职,加强整改,园区环境又恢复了庄重整洁的面貌。
以公益诉讼为剑,捍卫英烈荣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将红色文物保护纳入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范畴,与军事检察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联合开展“英烈名誉荣誉权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保护红色资源的广度和深度得以拓展,办案成效不断扩大。
责编:徐 硕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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