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持续优化政策服务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聚力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致全省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2023年5月15日)
李乐成
编者按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的第十七个“政务公开日”。十七年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展现政府工作成果、搭建政民沟通桥梁,积极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作用。在我省第十七个“政务公开日”,李乐成省长以“持续优化政策服务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聚力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题,发表致全省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在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的同时,也请全省人民通过政务公开监督政府施政,凝聚振兴发展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全省各类经营主体、广大干部职工、各界群众:
时至立夏、水绿荫浓。值此我省第十七个“政务公开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辽宁省人民政府向你们发出一封公开信,诚挚欢迎大家通过政务公开监督政府施政,推动政府创新治理理念、加快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务运行效能和政务公开水平,持续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力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广度深度稳步拓展、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功能作用不断增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政务公开与政府施政相伴相生。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十四五”后三年重要窗口期、机遇期,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大干三年、奋斗三年,以超常规举措打一场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忠诚履职、依法行政,也离不开全省人民的积极参与、献计出力,这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全省各级政府将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转变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我们将深入开展政策文件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发布政策、解读政策、宣传政策,是政务公开的初心使命、根本职责,也是政府治理的重要一环。我们将加快清理规范各类政策文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偏差,建设统一的政策文件库,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的政策发布新格局,全面优化政策解读,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晓理解政策、配合执行政策,推动执行机关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按法律法规办事、按政策规章办事、在群众监督下办事。
我们将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职能,降低综合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一个企业、一个项目能否落地,很大程度上是看综合成本有没有比较优势。我们将不断优化政策供给,积极应用数字技术对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进行精准匹配,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制度成本。大力推进水、电、气、暖以及交通、环保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着力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我们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倾听百姓呼声、汲取群众智慧。企业和群众对政策制定的内容最关注,对政策实施的效果最有发言权。我们将着眼于满足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不断完善决策意见征集、采纳、反馈机制,履行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做到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采取民意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提高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和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省人民的勠力同心,我们有底气、有决心、有能力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场攻坚战,为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全面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作用,主动接受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监督,大力发扬“拼抢争实”作风,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携手并肩拼三年、甩开膀子干三年,为奋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祝愿全省人民安居乐业、幸福如意,各类经营主体繁荣兴旺、事业长虹!
责编:闫尚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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