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词|从“亲仁善邻”里领略中华文明的处世之道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和平、和合、和睦、和谐的追求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之中,深深溶化在中国人民的血脉之中。
“亲仁善邻”,典出《左传·隐公六年》,原文为“亲仁善邻,国之宝也”,意思是亲近仁德,与邻邦友善相处,是立国的法宝。
在“亲仁善邻”中,“亲仁”和“善邻”是相互呼应、相互补充的关系,“亲仁”是建立“善邻”关系的基础,“善邻”则是对“亲仁”理念的具体实践。
“亲仁善邻”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睦邻智慧与处世之道,也成为今天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源泉之一。
历史上,古代中国长期奉行睦邻友好、开放包容的对外政策,吸引了周边邻国的学子和商人来到了中国。在唐朝的长安,来自不同地区、文化、宗教信仰和语言的人们可以聚在一起分享思想,进行贸易和交流,并相互学习。日本先后派出19次遣唐使,来学习思想、技术、文化、制度等。
除了吸引人们来到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些具有深远国际影响的对外交流事件成为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友好交往的千古佳话。汉朝的张骞出使西域,“凿空之旅”开启了陆上的“丝绸之路”,促进了中国和西域国家文明的交流;唐朝的鉴真东渡,将中国文化向日本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和传播,包括建筑、雕塑、美术、文学、医学等等;明朝的郑和下西洋,不仅输出了丝绸、茶叶、瓷器等丰富的物产,而且还在沿途传授了造船、耕种、畜牧等技术。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赋予了“亲仁善邻”新的时代价值和意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上,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正是在这份开国公告里,中国政府庄严宣告:“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这一宣告翻开了新中国外交崭新的一页。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首次提出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955年的万隆会议上,周恩来总理在大会发言中提出:“五项原则完全可以成为在我们中间建立友好合作和亲善睦邻关系的基础。”并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加以表述。至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述方式就被确定下来。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普遍的接受,也打开了新中国外交的新局面,到1979年底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已经多达120个,遍布五大洲。
进入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东盟与中日韩合作、东盟地区论坛、亚洲合作对话、中俄印和中日韩等多个多边对话机制,促进了本地区的睦邻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与世界发展大势,在对外工作中进行一系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等周边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简称“一带一路”倡议。倡议一经提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响应。倡议提出十年来,拉动近万亿美元投资规模,形成3000多个合作项目,为沿线国家创造42万个工作岗位,让将近4000万人摆脱贫困。
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化,中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的联系与文化的交流也更加紧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大力支持与周边国家的人文交流,广泛开展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合作,架设起一座又一座民心相通的桥梁。
面向未来,一个拥有5000多年璀璨文明史的大国,一个有着深厚天下情怀和贡献人类抱负的民族,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人类文明进步一边,守正开新创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矢志不渝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将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闫 尚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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