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紧急下达近9000万元支持防汛救灾工作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集中出现3次极端降雨过程,遭受严重灾害损失,堤防、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灾损严重。针对洪涝危害,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中央和省级水利、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资金,多方筹措,紧急下达近9000万元资金,全力支持做好我省防汛保障工作。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部分资金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资金和水利救灾资金572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水毁水利工程及省级水文设施修复加固;3000万元防灾减灾资金,用于开展受灾群众救助转移,及时应对洪涝灾情等情况。相关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受灾群众救助、农田排水降渍、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修复、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水毁设施修复等工作。其中,3000万元重点支持丹东、营口、阜新、辽阳、抚顺等地受灾严重的县区做好应急救灾工作。
据了解,我省高度重视防汛保障工作,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共筹措省以上资金15.5亿元,重点支持对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河道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项目,显著提升河道行洪、堤坝防洪能力,确保小型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相关工作为我省近一时期的安全度汛奠定坚实基础。
在积极筹措资金的同时,省财政厅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向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汇报了我省受灾情况。下一步,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支持下,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资金拨付力度,同时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我省开展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责编:闫 尚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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