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电子证照在全省推广应用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前期系统对接、试点运行基础上,近日,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决定全面推广应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证书电子证照。
按照要求,我省新审批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需要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默认签发电子证照,并自行打印,省财政厅不再另行签发纸质执业证书。变更备案需更换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要将旧的纸质执业证书交回省财政厅,新执业证书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默认签发电子证照,省财政厅同样不再另行签发纸质执业证书。此外,申请注销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的纸质执业证书需交回省财政厅,电子证照作废。
据介绍,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查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真伪,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财政部电子证照查验平台、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扫描电子证照下方二维码等方式进行。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申领纸质证书的,可联系财政部门办理。
责编:姚晟琦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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