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 常态化长效化的基本遵循
房广顺
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划和具体规定,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保证,对新时代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党的理论武装、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践的理论升华
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党的辉煌历史中汲取不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开展自我革命进而引领社会革命的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从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入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历史经验,高度凝练了新时代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鲜经验。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战略高度,党的二十大部署了在全党和全社会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和要求。一方面,要求在全社会持续抓好党史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另一方面,要求全党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执行力。
《条例》广泛汲取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部署的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任务,实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制度保证和理论升华。首先,制定和实施《条例》,为全党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重要途径,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要求。《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实现了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有利于筑牢全党和全社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其次,以党内重要法规制度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然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实现了党史学习教育从一般要求向制度规定的转变,从主题教育向常态化教育的转化,有效保证了党史资源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长效作用。通过党内法规规范党史学习教育,能够有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通过经常性规范化学习,更好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使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为新时代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制定和实施《条例》,体现了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新时代党建要求,是党中央适应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开展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提高制度制定的质量、制度的执行力和制度的协调性,通过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及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形成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了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相统一。党的二十大修订的党章在党员义务中增加了学习党的历史的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中增加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拓展了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领域,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条例》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与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相衔接,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党内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不仅对一个时期党内主题教育具有指导性、规范性,而且对常态化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同样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条例》指向党史学习教育这一党的建设的重要领域和重点方面,既提升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又突出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对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开展党的自我革命的基础性作用,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主干性法规,对完善和健全党内各项学习制度具有导向和规范作用。《条例》明确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规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遵循原则、主要方式,提出了党的各级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工作职责,从而使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得到制度保证,使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得到具体规范。从完善党内制度规范体系,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更好发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的角度看,《条例》很好地落实了党章规定,巩固了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成果,很好地协调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与现行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增强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协同性,实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与协同推进。
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重要保证
学习党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重在实现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化。《条例》以其所具有的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作出了完整、科学、系统的规定,从而保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保证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际效果,使党和人民从党史中汲取到智慧和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根本保证,也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实现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的根本保证。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并将这一原则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全面领导的原则同明确党的各级组织、党委职能部门、各级党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等所应承担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是落实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方法,是实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基本遵循。《条例》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坚持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方式强调党员自学与组织学习相结合、集中教育培训与主题党日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红色资源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相结合。这些重要要求总结凝练了党史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以实现党史学习教育的根本目标为中心,以破解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难点为切入点,提供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基本遵循。
基本保障和有效监督,是实现党史学习教育目标的必要条件。《条例》专章阐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从科研支撑、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要求党的各级组织、职能部门、领导干部都要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高度,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和事业发展规划,融入党的建设日常工作。高质量落实工作任务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监督。《条例》作出了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规定,并把这一监督纳入党的监督检查体系,作出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查内容的规定,并确定了表彰奖励和处理处分的规定。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推动全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责编:徐 硕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