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各界征集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
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是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作出的重大决策。2023年,全省上下攻坚克难、团结奋斗,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取得了许多振奋人心的成绩成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为全面记录、全景呈现全省上下干群同心、众志成城,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为辽宁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的奋斗历程,用档案记录和见证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将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期间形成的档案收集好、管理好、保存好、利用好,辽宁省档案馆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关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及事迹的档案资料,如各级党委政府颁发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证书、光荣册、纪念册、纪念章、奖杯、奖牌、奖章、奖状、牌匾、锦旗等实物档案;
2.反映各地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档案资料,如重大项目建设、市容市貌、营商环境等的照片及录音录像;
3.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以及书法、绘画、摄影、篆刻等艺术作品;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采访、直播过程中形成的反映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纪实性影视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口述资料、采访记录;
5.其他能够反映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一)征集要求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提供的档案资料请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档案资料无偿捐献给省档案馆的,省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本馆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维护其合法权益。
2.代为保管。资料所有权人暂无捐赠意愿但想交付档案馆代为保存的,省档案馆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代管协议。
3.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的,原件可借由省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省档案馆档案接收征集部
联系电话:024-86893038
联 系 人:孟庆来
征集邮箱:lnda86893038@163.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70号
辽宁省档案馆档案接收征集部
邮 编:110167
辽宁省档案馆
2024年3月5日
责编:曹思洋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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