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今年举办300余场活动促消费
本报讯 记者佟利德报道 3月6日,记者从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起,营口市2024年主题促消费活动正式拉开帷幕。营口市将今年确定为“消费促进年”,以零售、餐饮、住宿3个行业为切入口,创新线下消费场景,拓宽线上引流渠道,每月推出1个特色消费主题,全年计划从11个方面发力举办300余场活动促进消费。
今年,营口市将多点发力促消费,鼓励餐饮企业打造营口菜品牌、研发预制菜品,提供团餐、自主配餐等特色服务;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举办国际美妆节、进口商品展;引导成品油流通企业推出“加油日”以及支付满减、赠券等活动;鼓励汽车经销商推出购车赠保养、保险等优惠;培育“云购物”“云旅游”等新型消费业态,推动网络消费从吃、穿、用等实物领域向医疗、教育、文娱等服务领域渗透;支持辽河老街、蟠龙美食街、渔圈夜市、辽河不夜城延长营业时间、丰富服务业态;鼓励县(市)区对购买环保家具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推动“望儿山母爱文化节”“鲅鱼圈国际马拉松”“海滨温泉文化节”深度融合商、玩、购、乐、吃等内容;丰富青少年精品游学、夏冬令营等活动,促进户外用品、健身器材、图书绘本等商品销售;以保健按摩用品、老年手机等为销售重点,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服务,增强老年消费群体的获得感;以“冰雪消费季”“消费促进月”“营菜美食荟”等活动为契机,向市民发放消费券,带动消费热潮。
责编:徐 硕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