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组建14个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
公安、法院、保险三方联动,沈阳组建14个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
诉前调解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
本报记者 刘 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提高,截至目前,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19.6万辆,交通事故发生数量逐年递增,全年各类交通事故累计达到35万件。
面对社会生活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今年4月1日起,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各区法院、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三方联动,依托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4个大队组建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
看沈阳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明规则、辨权责、促调解、解民忧。
服务前移
就地调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
今年5月,丛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位老人杨某某发生碰撞,杨某某出现门牙损伤及其他牙齿松动。在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铁西大队的诉调服务中心,双方因牙齿后期医疗费用等事宜协商未果,争执得面红耳赤。
沈阳公安交警铁西大队诉调服务中心调解员以“接地气”的方式,耐心为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鉴定标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
据了解,当前,造成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的处理易导致事故当事人的不满,不安定因素增多。如果久拖不调、久调不成,容易“小事拖大,大事拖诉”,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今年4月1日起,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各区法院、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广泛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保障民生基础上,依托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4个大队组建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
诉调服务中心可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关的法律问题,帮助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便民服务。办理立案手续,将服务窗口前移,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便利。调解未果的,就地立案,提高审判效率,扩大审判效果,更好地保护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减少大量民事法律诉讼成本,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方联动
实现受案调解审判无缝衔接
诉前调解是在法院立案受理前,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诉调服务中心进行调解。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诉调服务中心将交警部门、法院、保险公司有机统一,结合交通事故处理的实际,将受案、调解、审判有机融入、无缝衔接,三个部门共同开展工作,通过“搭建一个平台,解决两个极端问题,实现三方联动”,从而将事故赔偿做透明,减少中间人的介入、减少事故当事人的顾虑、减少事故赔偿的中间环节。
沈阳公安交警部门还与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解决问题机制,与占保险行业份额95%以上的前十家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提出了“快速办服务老百姓、零费用解决大问题”总体工作构架,推出并公示了全部免费的“诉调对接一体化、评估委托一站式、事故理赔一条龙、问题解答一系列”四项便民服务和“政策法规、理赔流程、赔偿标准、保险规定、诉讼程序”五类业务咨询,通过拓展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前调解途径,有效提高了化解社会风险的能力。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
沈阳道路交通事故诉调服务中心的实体化运转已初见成效,既有效整合了交警、法院、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节约了行政、司法成本,又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沈阳市14个诉调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业务咨询2129人次、成功调解227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及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纠纷,实现纠纷止于前端、化解在萌芽,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成讼率。
责编:徐 硕
审核:刘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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