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我省持续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
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16265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1354个乡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强化“第一道防线”功能,114个市、县人民调解中心做实“一站式”化解功能……一年来,我省在实现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完善体系建设,年初至今,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4.9万件,86%的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得到妥善解决,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乡、村是定分止争主阵地,我省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一体推进司法所和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累计办理非调解类民生实事1.1万余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切实把“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这一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针对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的趋势,我省紧跟民生需求、拓展调解领域,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与重点领域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截至目前,推动建成124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知识产权、交通、金融、电商等15类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为解决疑难纠纷提供了专业支撑。与此同时,我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强化源头预防机制和前端化解机制,加强诉调、访调、警调对接,向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派遣调解员1187人,参与化解矛盾纠纷7500余件。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在于体制创新,关键在人。目前,全省已建成个人调解工作室2123个,涌现了沈阳“王公正”、鞍山“文需雁”、丹东“老蔡”等一大批群众满意度较高的调解品牌。我省还建立司法所、人民法庭、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联动机制,推进9类纠纷先行调解,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
责编:徐 硕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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