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侧记
本报记者 黄 岩 刘 乐
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次表彰就是一次精神洗礼。
11月27日,雪后的辽宁人民会堂银装素裹,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辽宁省委员会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现场庄重肃穆,“向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潘非琼同志学习”标语格外醒目、直击人心。
9时,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表彰大会正式开始。与会人员表情肃然,大家为潘非琼的英年早逝而惋惜,更因他用履职诠释担当、用生命书写忠诚的事迹而动容。
潘非琼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26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党和人民没有忘记这位为检察事业奉献一生的检察官。表彰大会上,当潘非琼家属眼含热泪接过“全国模范检察官”证书和“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证书时,会场掌声热烈而持久。这是充满敬意的掌声,更是见贤思齐的掌声。
“潘非琼是身边的榜样,我们为失去这样一位战友感到痛惜,同时也为辽宁检察系统多了一位杰出代表感到骄傲。”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家成说,潘非琼的事迹可学可做、精神可追可及,全省检察干警要以潘非琼为标杆,锻造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的敬业精神、公仆情怀和职业操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孰谓公死,凛凛犹生。潘非琼离开快两年了,他的音容笑貌、一言一行,却鲜明如昔。潘非琼身处平凡而追求崇高,忠诚为民、恪尽职守、担当奉献、清正廉洁的光辉形象愈发丰满、立体,引起与会人员强烈共鸣。
三尺公诉席,一生铸忠诚。潘非琼面对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时选择迎难而上,诠释了对法治和公正的坚定信仰。潘非琼曾说,公诉工作永远干不够,这让同在公诉岗位的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琢深有感触。“潘非琼是辽宁检察公诉战线的一面‘旗帜’,公诉工作承载着他一生的热爱和追求。”陈琢说,她会像潘非琼一样,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坚守“情同此心”情怀,让检徽在公诉席上闪光。
“公诉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也是人民的利益。戴上检徽,就要一往无前。”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李莹下定决心,要带着潘非琼对她的鼓励坚定走下去,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践行初心使命,守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大家表示,潘非琼以求极致的态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定的是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强化的是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沈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罗萧说,她将立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本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让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以曾与榜样共事为荣,更以榜样为镜汲取奋进力量,抚顺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郑庆博和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宁维娜表示,检察工作绝非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要把个人成长与检察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更做正义的捍卫者。
承志前行,砥砺奋进。“我们要汲取榜样力量,厚植为民情怀!”表彰大会上,来自全省政法系统的干警代表被潘非琼的精神深深打动。近年来,辽宁政法战线涌现出一大批不畏艰难、奋勇争先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了辽宁政法干警奋发有为、担当奉献的时代风采。如今,这份名单中,又多了一个熠熠生辉的名字——潘非琼。学习潘非琼,正成为全省政法干警的实际行动。
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四级调研员王喜忠表示,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将以潘非琼为榜样,知重负重、履职尽责,以更大的担当和作为,为建设平安辽宁、法治辽宁作出应有贡献。省法院刑三庭法官助理高铭聪表示,将立足本职岗位,精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零容忍,努力把“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深厚情怀。
“如潘非琼这样,对党一心一意、为民全心全意,才会有更高的思想起点、不竭的精神动力。”省公安厅交管局政治协理员郑羽表示,今后会在平凡岗位中牢记宗旨、专注业务、提升能力,切实肩负起新时代赋予人民警察的责任和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追逐光,成为光,潘非琼把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铿锵有力,用忠诚和担当书写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时代风采,令人无限感慨。省监狱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曹晓飞表示,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和机关党务干部,将以实际行动助力打造“雷锋式”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不断擦亮辽宁监狱“追光”品牌,让英模精神薪火相传。
最好的纪念是传承,最高的致敬是接续奋斗。中午时分,表彰大会落下帷幕,阳光穿过云层,视野清晰。走出会场的政法干警又奔赴各自岗位,新一轮致敬英模、学习英模的热潮已经掀起。全省广大政法干警将更加努力肩负起建功新时代、护航新征程的职责使命,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上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责编:杨 旭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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