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汪旭晖
民营企业是推动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扎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
近年来,辽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企联动”“三资齐抓”,推动民营经济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民营经济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成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坚强支撑。
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
破除隐性准入壁垒,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权利。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民营企业获得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提升市场化程度,逐步消解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壁垒,切实打破行政性垄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结构性减税降费,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多报合一”改革,助力民营企业“轻装快跑”。持续优化政策申兑流程,全力拓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范围。
构建精准高效的要素支持体系
强化金融要素支持,助推民营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建立健全“政策找人”机制,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大力推动构建多层次普惠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畅通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质效。
推进数据要素赋能,提升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政府部门、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数据流通与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数据要素新商业模式。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依托产业集群、园区等建设公共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开源社区,强化平台、服务商、专家、人才、金融等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支持。
发挥“专精特新”的集聚带动效应
抢抓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新机遇,培育壮大民营企业。激励“专精特新”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聚焦细分领域关键环节“揭榜挂帅”,持续完善科技成果确权评估、商业转化、收益分享、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精细化上用力、在特色化上努力、在新颖化上发力。不断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探索构建“专精特新”赋能体系,壮大优质企业群体、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助推“专精特新”企业集聚成势,释放供应链溢出效应。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充分发挥需求牵引作用,鼓励从事中间产品生产的优质企业朝“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引领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共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建设。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编:闫尚
审核: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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