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杨 松
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之年决胜之战,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抓改革要进一步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在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多下功夫。”改革开放是辽宁全面振兴的关键一招,是破解难题的治本之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保障辽宁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突破。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重要部署。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建立平等保护、公平竞争、诚信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健全企业破产机制,完善企业退出制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为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扫清障碍
推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障市场环境,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促进新型生产关系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新体制新机制
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此作为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同时,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和司法质效水平,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利益,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群众和经营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编:闫尚
审核: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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