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典型执法案例公布
本报讯 记者刘璐报道 6月27日,省应急厅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典型执法案例,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瞒报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督办和查处力度。5起典型执法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沈阳市“10·14”陈某等人危险作业案,因违规储存大量危险化学品,陈某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鞍山某商业有限公司商场因存在多处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举报人获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奖励。本溪市溪湖区某再生物质回收中心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举报人获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奖励。
辽宁某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因采区小南山南区地下探矿工程682m水平安全门未与提升机实现连锁,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举报人获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奖励。辽宁某化工有限公司因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8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编:李明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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