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全面启用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9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目前全省14市城区784个公安派出所已全面启用“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群众通过微信扫描张贴在派出所服务大厅醒目位置的专属报案二维码,即可报案或申请监督。此举旨在破解传统上门口头报案方式缺乏电子化记录,可能导致的“易漏管、难监管”等问题。目前,该小程序已受理群众报案1407件,申请监督21件,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理。
扫码报案关键在于监督与保障,扫码即留痕,全程可追溯。“码上报案”是公安机关不断深化警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省公安厅以好用、管用、易用为目标,设置了“我要报案”和“申请监督”两个功能。具体来说,群众首次到派出所现场报案时,扫码即可快速完成报案信息登记,系统自动将信息上传至110接处警平台,公安机关会即刻处理报案需求,并全程纳入监管之下。当报警人对公安机关受立案环节有异议时,如报警人认为该派出所对自己所报案件存在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等现象,一键即可申请进行监督,举报投诉信息将直接推送至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进行监督。核查处理完成后,法制民警将通过电话回访将结果反馈给群众,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的权益更有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拨打110报警和到派出所口头报案仍是群众最为习惯的报案方式,“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是针对传统上门报案的补充和强化,群众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拨打110、到派出所口头报案或者扫码报案。
无论选择哪种报案方式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公安机关都会依法依规办理。省公安厅法制部门提醒,出于公安数据安全及现有技术条件考虑,小程序暂不支持在线查询业务进展及信息推送功能,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将逐步增加相关功能。同时,为保障群众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目前小程序暂不支持在派出所外扫码使用,需要群众到派出所现场进行操作,非派出所内部张贴的“码上报案”二维码均为虚假信息,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责编:徐 硕
审核:刘立纲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