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中稳健发展
让企业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中稳健发展
——省政协“健全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的长效机制”月度协商座谈会侧记
本报记者 赵静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0月28日,在省政协“健全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的长效机制”月度协商座谈会上,部分省政协委员和省工商联会员积极建言。大家认为,规范涉企行政行为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更是护航经营主体发展、激发经济活力的关键举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让企业有切实的获得感,在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中稳健发展。
“部分涉企案件因客观因素短期内难以办结,审理进度慢、执行力度弱,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活力。”潘春吉委员建议,持续强化权益保护和执法司法监督,规范强制措施适用,坚决纠治趋利执法,用实绩实效把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做得更优更好。
“行政审批与许可环节的效率与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升。”孙长江委员认为,现实中行政审批的隐形壁垒依然存在,“一件事一次办”还未能完全落实。他建议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将“一网通办”真正落实到位。
张春林委员认为,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与反馈渠道十分必要。他建议在各级政府和主要涉企执法部门设立常态化的企业家联络机制或咨询委员会,在代表性行业和企业设立“行政执法观察点”,确保企业诉求和一线情况能及时、顺畅地表达。
“当前部分领域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政策波动等问题,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才冰委员建议,建立统一的涉企行政检查平台,统一执法标准,避免选择性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省工商联会员赵海涛认为,规范涉企行政行为要切实做到“无事不扰”,坚持“无计划不检查”原则,除重点监管领域和投诉举报核查外,未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不检查,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责编:徐 硕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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